常见问题
- 《职业健康与安全(心理健康)法规》(以下简称《法规》)是什么?
法规的重点是管理心理社会危害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并为维州雇主设定了具体义务,以识别并控制其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心理社会危害因素及风险。
- 《法规》将发挥哪些作用?
该《法规》旨在强化维州现行职业健康与安全(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OHS)框架,具体措施包括:
- 强调工作环境中心理健康与安全的重要性
- 确保雇主在合理可行范围内,消除或降低与心理社会危害因素相关的健康与安全风险
- 为雇主进一步明确其有关心理健康与安全的义务
- 提升公众对心理社会危害的认识,并了解如何消除或降低相关风险
- 《法规》将如何实现上述目标?
该《法规》将通过规定一套定制化的风险管理流程来实现其目标;所有雇主必须:
- 识别心理社会危害
- 在合理可行范围内,通过消除或降低风险来控制心理社会危害因素的相关风险,以及
- 在规定情形下,审查并修订风险控制措施
- 《法规》何时生效?
《法规》将于2025年12月1日生效。
- 为何制定该《法规》?
2021年5月,维州政府承诺制定相关法规,以更好地应对工作场所中的心理健康问题。
该《法规》的制定参考了近期多项审查建议,这些审查均建议强化工作场所健康与安全立法,以更有效地保障员工心理健康,包括:
- 《示范性工作健康与安全(Work Health and Safety, WHS)法律审查》(即the Boland Review)
- Respect@Work Report
- 生产力委员会(Productivity Commission)关于心理健康议题的调查
此外,《维州心理健康系统皇家委员会最终报告》亦强调:有必要提升关于心理健康的教育与意识,以建设安全、健康的工作场所,并预防心理伤害。
- 谁负有法定义务?
根据《2004年职业健康与安全法》(《OHS法案》),雇主必须为其员工提供并维持一个安全、且不存在健康风险的工作环境。雇主须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履行此义务。
《OHS法案》中对“健康”的定义包括“心理健康”。任何与员工健康相关的OHS义务,也包含心理健康。
《法规》进一步明确了雇主的具体职责:识别危害、控制风险以及定期审查并修订风险控制措施。
该风险管理流程旨在协助雇主履行《OHS法案》及《法规》项下关于心理社会危害因素的法定义务,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 识别心理社会危害
- 评估健康或安全的相关风险
- 控制上述风险
- 监测、审查,并在必要时修订风险控制措施
- 员工是否也负有义务?
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对自身的健康与安全,以及可能受其行为或疏忽影响的其他人的健康和安全采取合理的注意措施。
员工也必须配合雇主为遵守OHS要求而采取的措施(例如遵循雇主提供的任何信息、指示或培训)。
- 是否会出台合规守则(compliance code)?
是的。已制定一份《合规守则》(以下简称《守则》),为雇主提供实用指引,协助其履行《OHS法案》及《OHS法规》中有关心理健康的法定义务。
《守则》对常见心理社会危害因素及其在工作场所中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了举例说明。例如:
- 工作要求高可能表现为:班次或工作时间不可预测、工作量过大,或工作任务在情绪或认知上负荷过重
- 工作自主性低可能表现为:工作任务被过度监控,或工作方式缺乏自主权
- 性骚扰或性别暴力可能表现为:在工作场所使用冒犯性的语言,或展示具有冒犯性的图像
《守则》还包括风险控制措施的示例,包括那些无法完全消除风险、必须改为降低风险的情形。
《守则》还提供了雇主如何报告和应对心理社会危害事件,以及如何鼓励员工进行报告的实用示例。
- 什么是心理社会危害?
心理社会危害是指以下任一方面存在的一个或多个因素:
- 工作设计
- 工作制度
- 工作管理
- 工作执行
- 个人或与工作相关的互动
这些因素:
- 可能出现在工作环境中,
- 并可能导致员工产生一种或多种负面心理反应,从而对其健康或安全构成风险
- 《法规》中如何应用风险控制层级?
《法规》设定了专为心理社会危害风险管控而定制的“风险控制要求”。
雇主必须首先考虑是否可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彻底消除与心理社会危害相关的风险。
如果无法以合理可行的方式消除相关风险,雇主就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通过以下方法尽可能降低风险:
- 改变:
- 工作管理;或
- 工厂;或
- 工作制度;或
- 工作设计;或
- 工作场所环境;或
- 使用信息、指导或培训;或
- 采用上述控制措施的组合。
仅在上述风险控制措施均无法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实施时,方可单独使用信息、指导或培训作为风险控制手段。
当采用多种风险控制措施时,信息、指导或培训不得作为主要控制手段。
尽管这与传统的控制层级相似,即“雇主应首先消除风险,其次采取更有效的高阶控制措施”,但传统风险管控层级在应对心理社会危害时适用性有限。这一定制化的方法采用了更适用于控制心理社会风险的不同术语,使其更容易应用于心理社会危害因素。
法规中的控制层级让责任主体能够依据其工作单位的场所特征与风险因素,采取定制化、多维度的风险控制方法。同时也考虑了多个心理社会危害可能并存与互动、从而形成新的风险的情况。
- 改变:
- 雇主须在何种情况下审查并修订风险控制措施?
《法规》将明确规定触发审查的具体情形——即当某项心理社会危害所关联的风险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
这包括:
- 雇主获得有关心理社会危害的新信息或补充信息时;
- 员工或其代表向雇主报告了心理伤害事件或心理社会危害;
- 发生涉及一项或多项心理社会危害的“须通报事件”;
- 对可能影响心理社会危害风险的事物、流程或工作制度进行变更前;
- 收到健康与安全代表(Health and Safety Representative, HSR)的请求后。
如需查阅完整的审查触发情形清单,请访问WorkSafe官网。
- 如果某项危害或风险无法被完全消除,应如何处理?
如果某项风险无法被完全消除,雇主须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尽可能降低该风险。
《法规》为责任主体提供了灵活性,允许其根据自身工作环境特点,以定制化方式识别并控制心理社会危害及风险。《守则》中提供了心理社会危害的示例和定义,并就如何识别危害并控制相关风险提供了实用示例。
《守则》亦表明:某些工作场所存在固有风险,消除风险可能并不可行。对此,《法规》与《守则》进一步提供了如何在合理可行范围内降低风险的详细信息。
- 我是否需要向员工进行意见征询?
雇主须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就直接或可能直接影响员工健康或安全的事项,向员工进行意见征询。
如果员工有健康和安全代表(HSR),则无论员工是否直接参与,HSR必须参与意见征询。
意见征询义务亦适用于雇主所聘用的独立承包商(包括该承包商的员工),前提是相关事项处于雇主的控制范围内。
- 健康和安全代表(HSR)在工作场所可以获取哪些与心理社会危害和风险相关的信息?
《OHS法案》规定,雇主须允许其指定工作组(Designated Work Group, DWG)的HSR查阅以下信息:
- 与业务运营、工作场所中使用的设备或物质相关的实际或潜在危害因素
- 该HSR所代表的DWG成员(包括独立承包商及其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状况
WorkSafe期望雇主向HSR提供DWG成员发生的任何工作场所伤害信息,包括身体伤害与心理伤害。
这些信息不得披露任何医疗信息,除非雇主已获得当事人的同意。
HSR查阅心理社会危害因素和DWG成员健康安全状况相关信息的权利由《OHS法案》赋予。《法规》未改变HSR有关信息获取的现有权利或限制。
此外,针对心理社会危害的HSR意见征询流程与争议解决机制,与针对物理危害的机制完全一致。
- 什么是预防计划?我是否需要完成一份预防计划?
尽管使用预防计划并非强制性要求,但WorkSafe鼓励雇主使用已制定的模板。
雇主可以使用预防计划模板,以协助指导心理社会危害的风险管理流程。
请访问WorkSafe官网下载预防计划模板。
- WorkSafe在制定《法规》过程中征询了哪些相关方意见?
为了支持《法规》的制定,WorkSafe与利益相关方开展了大量交流沟通工作:
主动征询工作是指与WorkSafe现有核心利益相关方论坛及咨询委员会开展有针对性的书面及面对面沟通,包括:职业健康与安全咨询委员会(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dvisory Committee, OHSAC),WorkCover咨询委员会(WorkCover Advisory Committee, WAC),健康与安全利益相关方参考小组(Health and Safety Stakeholder Reference Group, HS SRG),心理健康风险利益相关方工作组(Risks to Psychological Health Stakeholder Working Group, RPH SWG)。上述团体主要由雇主与工会代表、健康及法律专业人士、大中小型企业代表、多元文化及倡导组织构成。
同时,WorkSafe亦广泛征询了其他关键雇主及员工代表、行业专家、医学与辅助健康领域专业人士、法律从业者、工人及社区成员的意见。
2022年2月17日至3月31日,《法规》草案及配套《监管影响评估报告》(Regulatory Impact Statement, RIS)进行了为期43天的公开意见征询,为雇主、员工、利益相关方和公众提供审阅及反馈机会。WorkSafe在此期间共收到79份公众反馈。
维州政府咨询平台 (engage.vic.gov.au) 为维州社区提供了拟议的法规、修订要点摘要及常见问题解答。
2025年,WorkSafe专门成立了心理健康法规利益相关方参考小组,成员包括:维州工会理事会(Victorian Trades Hall Council)及其附属工会,维州雇主大会(Victorian Congress of Employers)及其成员,政府部门及机构、自保雇主(self-insurers)、学者、法律与健康领域代表。
此外,WorkSafe与财政与金融部(Department of Treasury and Finance)于2025年3月共同成立心理健康法规—维州公共服务系统(VPS)实施工作组,以便与政府代表就《法规》开展沟通。成员包括政府部门和机构。
- 《监管影响评估报告》(RIS)由谁编制?
维州政府委托Deloitte Access Economics编制《监管影响评估报告》(RIS),以便对拟议法规进行独立评估。
拟议法规与相关RIS一并于2022年2月17日至3月31日开展43天公众咨询,为雇主、雇员、其他相关方及公众提供审议和反馈意见的机会。WorkSafe 在此期间共收到79份公众反馈。
- 《法规》将如何执行?
为给予相关方充分准备时间,熟悉相关规定,《法规》与《守则》已于2025年10月1日提前两个月发布(正式生效日为2025年12月1日)。
目前,跨州经营的企业大多已遵守其他司法管辖区类似要求,我们相信这提升了维州企业的整体知识水平。
WorkSafe当前已在监管工作场所心理健康事宜;《法规》实施后,暂不计划对现有合规与执法方式作重大调整。
在《法规》生效前,WorkSafe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协助雇主理解要求并做好过渡准备。
虽然自2025年12月1日起,雇主必须全面履行《法规》下的各项义务,但鉴于各企业在管理心理风险方面的经验水平不一、所需适应时间不同,监察员在形成“合理确信”(basis of belief)并决定采取何种监管措施时,将会酌情予以考虑。
- 《法规》为何独立,而非纳入现有《OHS法规》?
原本最初的计划是将《法规》整合进《2017年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OHS法规》),以便在2027年《OHS法规》到期前一并评估。
由于《法规》将在2025年底生效,在开展《OHS法规》审查之前,将没有足够时间对其实施效果作出充分评估。
对《法规》的审查需要衡量关键指标的变化、收集雇主对其义务理解程度的调查数据,以及合规与执法方面的数据。届时,可使用的数据不足一年。而要对《法规》作出有根据的审查,所需的数据量远超一年内能够收集的水平。
因此,政府决定将其制定为独立法规,并将于五年后开展专项审查。
- 为何维州《法规》与其他州/领地不同?
维州未采用其他州和领地实施的示范性《工作健康与安全法》(model WHS laws)。本《法规》由维州政府根据维州雇主与雇员的实际需求量身定制。
尽管《法规》措辞与示范法辖区不完全一致,但维州整体监管方式与其他澳大利亚司法管辖区基本一致。
我们也注意到,在示范法辖区之间,《法规》本身也存在差异,例如风险控制条款。
- 《法规》是否影响员工申领心理伤害赔偿的资格?
《法规》不会影响工伤赔偿的资格认定。
工伤赔偿资格由《2013年工作场所伤害康复与赔偿法》(Workplace Injury Rehabilitation and Compensation Act 2013, WIRC Act)规定。本《法规》不改变WIRC Act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仅影响雇主在《2004年职业健康与安全法》下的义务。
同时,《法规》亦不影响受伤员工依据普通法(common law)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既有权利。
- 除《法规》外,WorkSafe还开展了哪些工作以推动心理健康且安全的职场建设?
WorkSafe正通过多项倡议支持职场心理健康与安全建设,包括:
- 开发并推广非法定指引及配套资源,如预防计划模板、信息说明、视频等
- 开展“不要越界”(Don’t Cross the Line)反攻击与暴力宣传活动
- 为中小型企业责任主体开发《心理健康基础教育课程》(Psychological Health Basics Education Program),将于2026年初启动
- 在“健康与安全月”期间举办心理健康专题网络研讨会
- 为HSR提供针对心理社会危害的复训课程,包括:攻击与暴力、性别暴力(含性骚扰)及一般心理社会危害
- 针对高风险行业开展以心理社会危害为重点的战略性现场走访
- 推动WorkWell实践社区与行业试点项目
查阅《WorkSafe 2025–26年心理健康—健康与安全战略纲要》
如何及时获取心理健康最新资讯(含新规、工具与资源更新)?
- 如何进一步了解《法规》详情?
敬请注册参加我们即将举办的专题网络研讨会:《心理健康法规:聚焦风险管理》,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