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健康和安全方面的责任
《2004年职业健康与安全法》是一部有助于保持工作场所安全的法律。亦称为《OHS法》。《OHS法》规定了不同人员的责任,包括:
- 雇主
- 管理或控制工作场所的人员
- 自雇人士
- 雇员
根据您的职责,您将承担《OHS法》规定的不同责任。
了解您的职责和工作场所责任
工作安全局的对外工作人员
工作安全检查员是工作安全局的对外工作人员。他们在工作安全局中起重要作用。
所有工作安全检查员都是根据《OHS法》任命。工作安全检查员的主要作用是确保雇主和其他责任人遵守健康和安全法律。根据《OHS法》,责任人包括:
- 雇主
- 管理或控制工作场所的人员
- 自雇人士
- 雇员
检查员确保责任人遵守健康和安全法规。检查员通过以下方式做到这一点:
- 提供建议、信息和培训
- 检查工作场所
- 确保人们遵守法律
检查员的职责包括一系列任务。例如:
- 针对不安全的工作场所活动采取行动
- 对事故和向工作安全局咨询服务提出的投诉做出回应
- 就如何遵守维州健康和安全法规提供指导和建议
- 执行相关健康和安全法规
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
职业健康和安全涉及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和福祉。通常被称为OHS。
工作安全检查员与性行业各方一起改善职业健康安全。
检查员可以:
- 提供关于雇主和雇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权利和责任的建议
- 提供关于识别隐患和控制风险的实用指导
- 促进在健康和安全事宜上由雇员参与并与雇员协商
检查员鼓励:
- 管理层承诺对健康和安全事宜采取有计划的措施
- 管理层承诺对健康和安全事宜做出持续的改善
- 有效的工作场所沟通和雇员在各级有意义的参与
- 从源头控制隐患
- 适当的培训、信息、指导和监督
- 使健康和安全成为更广泛的系统和实践的一部分
工作安全局鼓励雇主和雇员制定有效的流程来解决职业健康安全问题。检查员可以提供如何解决问题的建议。
工作场所检查
工作安全检查员有进入工作场所和检查工作场所的法定权力。作为计划项目工作或响应工作的一部分,检查员通常会检查工作场所。
计划中检查
工作安全局计划中检查和执法活动通常侧重于:
- 表现不佳的行业部门和机构
- 构成严重风险的具体隐患
- 导致常见伤害的原因
响应检查
在发生以下应报告的工作场所事故后,也要进行检查:
- 死亡
- 重伤
- 对人的健康和安全造成严重风险的危险事件
- 紧急情况
- 某些疾病
检查员还在工作安全局的咨询服务接到电话后进行回访。
检查员进入工作场所的权力
《OHS法》第98章规定,工作安全检查员有权进入他们合理认为是工作场所的地点。
检查员可以进入工作场所,以评估其是否遵守健康和安全法规。检查员可以在工作时间的任何时候进入工作场所。他们也可以在任何他们有理由相信对健康和安全造成直接风险时进入工作场所。
但是,检查员不得进入某个地点仅用作住所的任何部分,除非:
- 获得居住者的同意
- 持有搜查令的授权
进入之后的权力
进入某个地点后,检查员可以:
- 检查、查看和询问
- 检查和查看任何东西,包括文件
- 携带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 没收包括文件在内任何可能违反OHS法规的证据
- 没收任何需要带走的物品,以便进行进一步检查或测试
- 拍照、测量、画草图或录音
- 根据《OHS法》或法规第9章行使检查员的任何其他权力
- 采取任何其他为检查员执行其职务或行使其权力而合理需要的行动
照片、草图和录音一般是关于:
- 工作场所隐患,或
- 与工作场所做法相关的隐患
图片的目的应为提供违反法律的证据。他们是记录检查员在视察时所看到的情况。人们的个人隐私将按照相关的隐私法规处理。
工作安全局不鼓励或认可与责任人互动的录音。在任何情况下,检查员都不得对谈话进行秘密录音。
询问姓名和地址
检查员可以要求某人陈述其姓名和地址。如果检查员有理由相信该人:
- 可能有助于调查《OHS法》规定的可起诉罪行,或
- 已经犯下或即将犯下《OHS法》或法规中列出的罪行
如果某人拒绝或未能向检查员提供其姓名和地址,可能会受到处罚。
被要求陈述姓名和地址的人可以要求检查员出示其身份证件以供查看。
寻求其他人员的协助
为了行使《OHS法》或法规规定的权力,检查员可以向任何人寻求帮助。如所行使的权力涉及进入工作场所,协助人员必须获得以下人员的准许进入工作场所:
- 使用或看似使用工作场所的人,或
- 管理和控制工作场所的雇主
通知
进入工作场所的检查员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通知使用或看似使用工作场所的人他们将上门访问。他们还必须通知健康和安全代表(也称为HSR)。
身份证件
工作安全检查员携带官方身份证件。他们在根据OHS法规履行职能或行使权力时,如果被要求,必须出示其身份证件。
检查员可能不出示身份证件的唯一情况是:
- 如果这样做会违背他们进入的目的
- 如果这样做会造成不合理的延误
- 有关责任人已经知道检查员在场
获取文件和问题的答案
进入工作场所的检查员可以:
- 要求某人出示文件或部分文件
- 查看文件
- 要求在工作场所的人员回答他们的问题
有时检查人员必须提供某些警告或信息。检查员在行使权力获取以下信息时,必须向相关人员提供有关警告和信息的详情:
- 姓名和地址
- 提供的文件
- 问题的回答
取样
进入工作场所的检查员有权取样。检查员可以在现场提取任何可能需要分析的样品。
打算取样的检查员必须通知:
- 使用或看似使用工作场所的人
- 受取样影响的任何指定工作组成员的健康和安全代表
如果您对检查员的访问有任何疑问,请拨打1800 136 089致电工作安全局的咨询员。
您还可以在线联系工作安全局。
检查员的执法行动
触犯法律是指违反法律的行为。当工作安全检查员发现有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情况时,检查员通常会采取行动。该行动的目的是确保责任人纠正违法行为。检查员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 决定不采取合规或强制措施。如果已经解决了违法问题,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如果在检查时纠正了违法行为,也会发生这种情况。
- 发出整改通知。该通知将要求在某日期之前解决违法问题。
- 发出禁止通知书,禁止继续进行某项活动或该活动的一部分。
- 指示采取某种行动。
- 发出处罚通知。处罚通知是起诉的替代方案。处罚通知要求责任人缴纳罚款。
- 提交此事进行全面调查,并有可能采取进一步的执法行动。
检查员将就如何纠正整改通知中指出的问题提供指导和建议。
进入工作场所后的报告
检查员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提交一份关于该行动的报告。检查员必须在离开工作场所时或离开工作场所后尽快提交报告。
检查员必须将报告提交给:
- 使用或看似使用工作场所的人
- 工作场所任何指定工作组成员的健康和安全代表
报告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包括:
- 进入和离开的时间
- 进入的目的
- 在工作场所所做事情的描述
- 在工作场所的观察总结
- 联系工作安全局和检查员的流程
- 审查程序
- 如果制作了照片、草图或录音,则应说明这些资料是如何制作的,以及将在何处能够查看这些资料
针对检查员的犯罪行为
根据《OHS法》,任何人有下列行为均属犯罪:
- 攻击、恐吓或威胁检查员
- 企图攻击、恐吓或威胁检查员
- 攻击、恐吓或威胁协助检查员的人员
- 企图攻击、恐吓或威胁协助检查员的人员
- 故意阻碍或阻挠检查员
- 指使或企图指使他人故意阻碍或阻挠检查员
- 故意对检查员隐瞒以下人或事物的位置或存在:
- 其他任何人
- 任何设备
- 任何物质
- 其他任何东西
- 故意阻止或试图阻止任何其他人士协助检查员
反馈或投诉
工作安全局期望其检查员遵守法律义务和工作安全局操作程序。检查员还应保持:
- 专业精神
- 客观性
- 一致性
检查员需对他们的工作方式负责。
您可能觉得有必要向工作安全局报告检查员的工作表现。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联系检查员的经理。经理的详细联系方式列在检查员的进入报告中。
工作安全局将调查对检查员行为的投诉。检查员和他们的直线管理人员将不会介入投诉调查。
雇主或雇员也可以要求工作安全局审查检查员的决定。如请求审查,请在工作安全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表格。
联系工作安全局
工作安全局随时帮助您了解您在工作中的责任和权利。
拨打1800 136 089联系工作安全局咨询部,或在线联系工作安全局。